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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2017-2018学年国际商务学院团学组织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及“优秀学生干事”评选通知

    为调动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干部在学院建设发展、自我教育管理及校园文化活动建设中的作用,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评选办法。

一、评选对象
  优秀学生干部:团总支、学生会、传媒中心各部门部长,任期满一年。

    优秀学生干事:团总支、学生会、传媒中心各部门干事,任期满一年。

二、评选时间
  20186月—7

三、评选名额
  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:每个部门1人;

“优秀学生干事”名额:每个部门2人。

四、评选条件
  1.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有正确的政治立场、观点和态度,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,能够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;认真学习“两课”。
  2.遵纪守法,模范执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,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  3.学习目的明确、态度端正,专业思想稳定;刻苦勤奋,前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。
  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素质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。
  5.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热心学生工作,对工作投入度高,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任劳任怨,对本职工作完成较好,并做出一定成绩。“优秀学生干事”热心学生工作,积极参与部门建设,并能较好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,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。

6.入学以来无违纪、无处分记录。

五、报名方式

 1.报名时间:2018628前提交报名表。

  2.报名方式:提交电子版一份。

3. 提交办法:以各组织通知为准。

六、评选及奖励办法

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由各学生组织主席团和指导老师意见评定;“优秀学生干事”由各学生组织部长、副部和主席团共同评定;指导老师审核把关。评选工作应严格依据评选条件,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,并充分发扬民主。程序如下:
  1.通知下发后,本人自愿报名,由各组织自行组织评选。

  2.评选结果上报团委审批;审批通过后在院网统一公示。
  3.公示无异议后,统一颁发荣誉证书。

  七、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者,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;情况严重的,将给予纪律处分。

  八、本评选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九、本评选办法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。

  

    国际商务学院团学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.docx

     国际商务学院团学组织优秀学生干事申请表.docx  
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学生工作组

20186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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